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清单》(环办[2015]52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及《关于印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办法的函》(宿环函[2020]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概况
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5日,位于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六路2号,占地面积约82亩,主要从事受阻胺光稳定剂和中间体的生产。目前公司共进行了二期项目的建设与营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27-84829922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的网络链接:www.zxchem.cn
纸质报告书查阅:请至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六路2号宿迁振兴化工有限公司门卫处查阅本项目后评价全文纸质版。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www.zxchem.cn
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或至我公司门卫处索取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至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六路2号我公司门卫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公示单位: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8日
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12-03) 90.pdf